中国远华案首要嫌疑人赖昌星难民申请上诉案再次败诉,加拿大联邦法院上诉法庭裁定维持原判。赖昌星决定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法庭维持原判*
加拿大联邦法院上诉法庭的书面裁决是就上月中旬赖昌星难民申请上诉案的法庭审理作出的。在长达37页的裁决中,三位主审法官就赖昌星的上诉理由作了回答。裁决认为,赖昌星有关中国官方提供的证人证词是逼供产物的说法缺乏依据,因而不予采用;况且难民法庭的证据不必达到刑事法庭证据的严格标准。
对于赖昌星涉及的远华案是否包含政治因素,裁决认为,走私属于刑事犯罪,而案件涉及的政治因素是后来添加的;在不能确定走私带有政治动机的情况下,难民法庭认定事件没有政治动机是适当的,因此,决定维持难民法庭原判。
*加移民部欢迎裁决*
加拿大移民部发言人布雷女士对裁决表示欢迎。
布雷说:“法官同意移民部的观点,那就是,赖昌星夫妇仅仅是逃避司法制裁的逃亡者。”
*赖昌星律师:已决定上诉*
她并希望中国官方信守对加拿大作出的不判处赖昌星死刑的承诺,在赖昌星被遣返回中国后能够让他受到公正对待。在温哥华的家中等候裁决的赖昌星拒绝接受媒体采访。但他的代表律师马塔斯表示,赖昌星已决定继续上诉。
马塔斯说:“现在只有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赖昌星已经作出了决定。”
根据规定,赖昌星可以在60天内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而移民部方面表示,在最高法院作出决定前不会展开对赖昌星一家的遣返程序。中国官方指责赖昌星走私逃税8百多亿元人民币。
赖昌星一家于1999年逃到加拿大,并提出难民申请。加拿大难民法庭在经过四个月的审理后,于2002 年2月以赖昌星在中国涉嫌刑事犯罪为由,拒绝接受他为难民。赖昌星随后向加拿大联邦法院上诉,结果败诉。他又向加拿大联邦法院上诉法庭上诉,如今再次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