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辞职之后,究竟新任特首的任期应该是两年抑或五年,香港社会上有好大的争议。港府昨日正式表明,新任特区行政长官任期只有两年,而且准备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条例,民主派就表明不认同政府的法律理璩,不排除会提出诉讼。
*民主派指责当局漠视民意*
香港泛民主派的二十五名立法会议员星期日特别召开会议,跟进香港特区政府把新任特区行政长官任期定为两年,以及打算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的决定。民主党主席李永达会后表示,出席的议员都不同意政府对任期的讲法,并表明反对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条例,认为政府是扭曲法治、漠视民意。但民主派下一步具体会怎样做,就未有共识,希望社会可以多些讨论。
李永达说:“曾司长星期二来立法会,我们会很苦口婆心地跟他说,别因为你立法会有三十五票,所以就完全顺应中央。”
四十五条关注组成员,立法会议员汤家骅认为,律政司长对于行政长官任期的解释,是香港回归以来,对一国两制的最大冲击。而另一名四十五条关注组的立法会议员梁家杰就说,如果政府一意孤行,不排除会展开法律诉讼,但也认为,修订议案可能连立法会都过不到。
梁家杰说:“我想立法会在审议阶段,其实应该已经是要面对这问题了,究竟是否违反基本法呢?除非律政司方面有一个很令人满意的答覆、否则议员是没可能通过一些违反基本法的本地立法的。”梁家杰希望政府可以重新考虑行政长官的补选问题。
*港府:会做好谘询工作*
香港政府的行政会议成员梁振英就说,港府会做好谘询工作。梁振英说: “相信政府在修订条例的过程中,会完全开明、虚心地听大家的竟见,尤其是香港法律界的意见,我相信大家都极不想看到出现一些类似领汇那场官司般。”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梁美芬就认为,就算修改行政长官选举的条例获得立法会通过,进行了本地立法,一样可能会有人提出司法覆核。
梁美芬说:“去到法院,而法院最后可能纯粹用基本法中的字眼去决定了,譬如五年的话,最后我会看到全国人大常委释法的可能性就极高了。”
亲政府的“民建联”立法会党团召集人刘江华就说,尽早寻求人大释法是最理想的做法,可以避免争拗。刘江华说:“如果能够早些有个权威的声音去解释得清清楚楚,尽快去减少争拗,对于过渡和对于选举是会有利。”刘江华认为,尽早释法有助立法会审议修改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