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工厂11月13号发生爆炸,导致松花江水污染,哈尔滨市政府21号以维修管道为名发布停水公告,隐瞒了停水的真实原因。黑龙江省省长张左己11月27号对媒体说,这个公告是一个“善意的谎言”。在这次听众信箱节目里,我们来听听几位听众朋友对“善意的谎言”这个问题的看法。
*无权说谎*
广东的陈先生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政府说谎是出于善意还是恶意,而是在于政府是否有权向公众说谎。他说:
“善意的谎言有一个主要的问题,可能大家还没搞清楚。这就是:我们不管谎言是善意还是恶意,是真情还是假意,问题在于作为一个政府官员,他有没有权力说谎。我认为这是比较主要的问题,因为善意、恶意是个人的观点,标准不同,没有必要太去计较,但是我认为他根本就没有说谎的权力。”
*谎言何其多*
江苏的汪先生说,中国老百姓从当局那里听到的所谓“善意的谎言”已经太多了,希望中国当局能够对老百姓说真话:
“我们这里善意的谎言听的太多了,从以前的三年赶英,五年超美,大跃进饿死三千万人,说是‘三年自然灾害’,后来就是形势越来越好,八千万吨钢,十个大寨县,到现在是建设小康社会。我们真诚地希望中国领导人要学会向老百姓道歉,实事求是。但是,这可能很难办到。”
江苏的赵先生说,对老百姓掩盖事情真相是中国政府的一贯做法:
“中国大陆当局已经把自然灾害解密了,也就是说,自然灾害再也不是国家机密了。但是,当局掩盖事实,说谎造假的毛病并没有改。吉林石化爆炸后不几天,我听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现场播报说,吉林石化周围的空气达标,空气清新。可是,哈尔滨污水事件一曝光,这个谎言就露馅了。”
中国一些法律界人士和评论人士认为,张左己省长对“善意的谎言”的解释于情于理都无法令人接受,中国为剥夺公众知情权已经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从法学的角度来讲,对民众知情权没有进行灵活解释的余地。
*保官欺民*
江苏的苏先生说,中国官员说谎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这种谎言称不上是“善意的谎言”:
“在这次松花江污染事件里,中共又发扬了中国官场的潜规则。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上至中共领导人,下至地方各级领导,无不为自己的利益考虑。当那些威胁到老百姓生命安全的事件发生后,中国官员为了自己的官位而刻意隐瞒,这不是善意的谎言。”
*害人的谎言*
辽宁的刘先生说,中国老百姓多年深受所谓“善意的谎言”之苦,这些“善意的谎言”对老百姓有百害而无一利:
“没有向公众及时通报松花江污染问题称不上是善意的谎言。打个比方,非典(时期的说法)也可以说是善意的谎言。还有,50年代三年自然灾害时期造出一亩地产万斤粮的虚假情况,是不是也可以算是善意的谎言?这些善意的谎言对老百姓只有百害而无一利。”
河北的张先生认为,政府官员应当坚持说真话:
“政治家应当坚持真理,而真理必须是真话,他不应该说谎。中国政府在很多事情上确实是善意的谎言,但暴露出对人民群众缺乏信任。比如企业改革,刚开始叫做‘下岗’,可是下岗以后永远不能上岗,最后不得已才取消下岗,改成失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