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很多乙肝病毒携带者,尽管官方明文规定,不准在招工、上学等方面对他们进行歧视,但有关规定往往得不到执行。云南省一位姓董的听众最近给美国之音写信,谈到自己的亲身经历。
董先生在来信中说,他家里非常贫穷,他的儿子小董今年8月考上了云南省的一所技校,全家人都非常高兴,觉得看到了脱贫的希望。可是,小董刚到学校10天,校方就给董先生打来电话说,小董在入学体检中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按照规定,小董必须办理退学手续。
这个消息对于董先生来说就像一个晴天霹雳。他写道:“体检结果是,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医生说,(病人)不会通过日常交流传染,并说不影响正常学习和工作。学校为什么要勒令退学呢?”
董先生带著儿子到大医院再做检查,专家的结论是,只要平时注意保护肝脏,其余没有任何影响。董先生觉得事情有了转机,但校方对医院的诊断结果置之不理,坚决要求小董退学。
董先生写道:“这家技校一共要74个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学生退学,态度非常强硬。很多学生都是哭著离开学校的。我儿子现在情绪很不正常,每天在街上闲逛,变得很自卑,对前途感到一片迷茫。”
董先生和其他几位家长在万般无奈之下走上了维权之路。他们查到了国家有关禁止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规定和案例,向校方提出交涉。然而,面对国家的明文规定,校方的态度仍然非常强硬。
董先生写道:“学校说,不管传染不传染,按照规定一律要退,不光是学校,就是企业单位也不会接收乙肝携带者。我们拿出有关条文据理力争。但校方说,按照规定,连艾滋病人都不能歧视,但社会上行不通。”
董先生问道:难道因为用人单位可能拒收乙肝病毒携带者,学校就有权剥夺孩子上学的权力吗?
董先生说,特别令人气愤的是,校方矢口否认违反了国家规定。他写道:“校方说,他们是严格遵守国家政策办事的,体检呈阳性的,我们就做工作,劝其退学,这不叫开除,也不叫责令退学。”
董先生和几位家长到处奔走,但卫生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都表示无能为力。漫长的维权之路,至今还看不到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