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美国国会针对古狗、微软、雅虎、思科等美国大公司与中国当局合作、限制中国网络言论自由的问题举行了听证会。在这次听众信箱节目里,我们就来听听几位听众朋友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美国民主不敌中国专制*
上海的戴先生认为,中国专制制度和美国民主制度的斗争是一场不对称的较量。他说:
“中国这样一种特别的制度在和美国的民主制度在这样一场意识形态的斗争中,我想是占了上风。中国的公司,包括私营公司和国营公司,在美国赚美国的钱,还可以大张旗鼓地说美国政府这样不好,那样不好,说共产党怎么怎么好,而美国因为是民主制度,对它们没有办法,还得让它们赚钱,按照经济规律办事。
“美国公司到中国来,就没有办法,一定要听中国政府的话,不听中国政府的话就没有办法赚钱,这样,这不是在进行一种不对称的战争吗?美国的民主制度怎么可能战胜中国这样的制度呢?我想,几十年以后,美国的民主制度可能要败在中国手下。”
*享受美国民主但批美赞共者*
戴先生说,中国目前的政治体制是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混合体,美国政府应当认真加以研究,制定对策。他说:
“很多中国学者在美国的研究机构和大学,拿美国公司的钱,在美国享受西方的民主生活,同时攻击美国政府,说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好。我觉得这很不公平,美国政府应当检讨这种制度,对中国这种新产生的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相结合的制度,要好好研究怎么样来对付。”
最近,美国一位议员提出了“2006年全球网络自由法案”,设定企业必须遵守的保证网络自由的标准,并且对美国公司与限制言论自由的国家的合作加以限制。
另外,美国国务院成立了“全球网络自由特别行动小组”,专门研究美国外交政策中有关网络自由的内容,针对某些国家限制网络自由的做法提出对策。
*理应遵守中国法规*
安徽的唐先生说,外国公司既然在中国做生意,就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
“不管哪国的公司到中国来,一定要按中国的法律办事,中国公司在外国,也要按外国公司的法律办事,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一定要尊重所在国家的法律。”
有观察人士指出,中国当局限制网路言论自由的做法是违反中国宪法的。
*不应向利益和压力低头*
山西的李先生说,古狗、微软等美国公司不应当为了商业利益而屈从于中国当局的压力:
“中国的公司如果受到官方的控制,并不奇怪;但是,美国的古狗、微软这些公司要受到中国的控制,在中国开拓他们所谓的大市场。这个例证会给中国抨击美国加上一条充足的理由,就是美国公司为了牟取利益,可以不顾及其他问题,只考虑商业利益。”
*感谢美国国会*
李先生说,美国国会讨论美国公司与中国当局合作、限制言论自由的问题,这体现了民主制度的优越性:
“我认为,美国国会能把这些公司的问题拿出来讨论,是非常可贵的,让我们从中看到美国民主制度的优越性,而且更加看出社会主义的所谓优越性其实是加引号的,是为人所不齿的。我在此对美国国会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