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陆委会表示,目前中国大陆配偶在“依亲居留”阶段,已经有六成取得工作权,但仍有四成大陆配偶不符合工作许可条件或者未申请工作许可,不能够在台湾工作。陆委会说,正会同劳委会、经建会、移民署等政府机关研究开放大陆配偶来台住满两年进入依亲居留阶段后即可取得工作权。
移民署副署长吴学燕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大陆配偶嫁到台湾的前两年为“团聚阶段”,基本上是观察婚姻状况是否真实。住满两年的大陆配偶进入“依亲居留”阶段,据现行规定,必须符合低收入户、遭受家庭暴力、台湾配偶为中度身心障碍或重大伤病等经济弱势条件,依亲居留的大陆配偶才能申请工作许可。
吴学燕说,不符合工作许可条件的依亲居留大陆配偶要住满四年进入长期居留阶段才能在台湾享有工作权,即是住满六年的大陆配偶才能自动取得工作权。吴学燕表示,由于很多大陆配偶以及家属向政府反映希望尽快取得工作权,因此,相关单位正研究开放依亲居留的大陆配偶直接取得工作权。
吴学燕说:“因为很多大陆配偶有工作需要,但是没有申请工作许可,就偷偷去工作,与其这样不如化暗为明,让大家都可以去工作就不必偷偷摸摸。”
*民间团体认为台政策歧视大陆配偶*
与大陆配偶结婚的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代理会长钟锦明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其他外籍配偶并无受到大陆配偶的工作权限制。钟锦明说,台湾政府的政策歧视大陆配偶。
钟锦明说:“同样是娶非台湾、外国的太太,为甚么要有不平等待遇?这是我的疑问,要讲成是国安问题,我觉得太沉重。因为如果大陆配偶有犯罪的事实,有收集情报的事实,就像从小讲的‘匪谍’在你身边,政府应该去逮捕。”
移民署副署长吴学燕说,大陆配偶与外籍配偶的居留权及工作权有不同的法例规范,外籍配偶依据国籍法,大陆配偶则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吴学燕说,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在1991年国民党执政时代已经开始制定。
吴学燕说,站在政府的立场是依据法律来执行政府的决策,如果站在人权团体看,同样是新娘,为甚么来自大陆跟来自东南亚会有不同时间点、工作权的差异,如果是人权团体当然会质疑,但是这个部分是政策问题,要取得平衡的话,要从立法院着手修正。
*学者称开放工作权有助台湾劳动市场*
淡江大学国际事务与战略研究所副教授王昆义表示,用两岸人民关条例规模大陆配偶是国民党执政时代已经制定,很难期待民进党执政之后可以把大陆配偶与外籍配偶一视同仁。
王昆义表示,国民党可以这样说,比民进党有更大的“恐共症”,恐惧共产党可能比民进党更严重,做这种考量当然是考虑一些特别安插的大陆新娘有特别的职务,所以国民党对这方面有限制。他说,民进党如果要开放的话,不是大陆新娘的开放,而是对大陆投资上限或者三通的开放,民进党真正要开放应该是大的,不是走这种小的,开放大陆新娘去工作,对整体的两岸政策影响不大。
王昆义说,目前台湾缺乏低层劳动力,陆委会考虑开放依亲居留的大陆配偶直接取得工作权对台湾劳动市场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