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组织大赦国际发表声明,对中国前不久宣布将废除20多年来实施的针对城市无家可归者的收容遣送办法表示欢迎,但是呼吁中国政府要积极有效地实施新的管理办法,特别是杜绝所谓“劳动教养”的做法。
大赦国际说,如果新法规得以有效执行,应该有助于遏制中国最弱势群体人权受到严重侵犯的现像。不过大赦国际强调,订立新法规只是第一步。实施改革必须依靠地方具体部门,同时要有其它法律保障手段,充份履行官员问责制。
中国国务院6月18号宣布将废除1980年代初发布的关于城市流浪人员收容办法,认为20多年来中国的社会经济和城乡人口组成发生了巨大变化。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无家可归者问题,国务院通过了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
*以救助取代收容*
这项以“救助管理”取代“收容拘禁”的新法于8月1号实施。原有的《收容遣送办法》主要针对城市流动人口,通过控制收押达到维持城市秩序的目的。即将施行的新办法则要求地方政府部门对无家可归者进行救助管理,同时严格禁止救助工作站人员打骂、体罚和虐待求助人员,否则可能追究刑事责任。法新社报导说,这就等于是把对无家可归人员的责任和处理权利,从警察手中移交到了政府民事部门。
人权组织大赦国际公布的消息说,中国每年需要基本生活救助的人口多达数百万人,其中既有无家可归的青少年,也有精神病患者,他们最终的结局往往是一些所谓“劳动教养”的收押地点,被关押者常常受到肉体折磨和精神虐待。大赦国际认为新法规严禁虐待求助人员值得肯定。但是同时呼吁也要设立独立的司法调查程序,确保那些违规者被绳之以法。大赦国际还呼吁中国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目前被强行关押在中国收容所的在押人员。
*孙志刚案激起民愤*
观察人士认为,中国宣布废除《收容遣送办法》和不久前发生的孙志刚案件有直接关联。今年3月中,湖北大学毕业生孙志刚在广州街头因为没有适当身份证明而被警方收容,后遭殴打致死,在中国各界引起强烈反响,有三位法律学者因此直接上书全国人大,要求对《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
孙志刚案件目前已经在广州审理结案,18名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甚至死刑。孙志刚事件的犯案者既有警察,也有医务人员和同在收容所的在押犯人。因此有人提出,孙志刚案件突显的问题不仅限于收容遣送办法的弊端,同时还触及中国警察暴力、多年实施的城市户籍制度,以及中国公民能否自由迁徙等基本权利。
大赦国际在支持以法律手段主持公道的同时特别强调,死刑判决从来都不是问题的解决办法;孙志刚案件明显暴露了这种腐败和侵犯人权制度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是因为中国缺乏有效的公开监督和法律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