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和信息产业部前不久联合公布了自8月1号起施行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对与互联网出版活动有关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特别列出了互联网出版不得载有的内容,包括那些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内容以及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等。
在这个规定出笼之后,很多公司和单位自愿签署了进行自律的公开承诺,防止在网上发布所谓有害的内容。设在纽约的保护记者协会对规定的公布以及公司进行自律的承诺表示严重关注,认为这是中国言论自由的倒退。
下面请听香港《信报》总编辑邱翔钟先生谈他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