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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美国之音广播的中国听众”通过电子邮件谈到中国的网络言论控制问题,这位听友还写到:“我想向美国之音请教一下,在美国这样的自由国家,对于民众在网站上(无论是官方或私人的)发言有没有什么具体限制?”
说到对网站发言的“具体限制”,我们首先要分清两点:一个是政府通过法律和行政手段对全国网络空间的内容施行审查和管制,一个是具体网站的网主或管理人员根据自身需要对自身网站采用的管理标准和措施。
*网络言论自由与网站自主管理*
美国没有全国网络文字审查制度,没有约束全体国民的网络屏蔽或过滤装置。在网上不仅有各种截然不同的政治观点,也有暴力和成人色情内容。人们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
然而,言论自由也包括人们拒绝接受不同观点的权利。所以,如果某人自己办网站,他对自身网站施加言论控制,那是他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在美国,形形色色的左中右派人士和组织,都可以创办带有自己特点的网站,一方面,在广大网络空间里是百家争鸣,另一方面,在各个网站上,网主有权在属于自己的空间里“排斥异己”。
就网络控制而言,美国政府不审查民间言论。但是,各公司有权给本公司电脑系统加装防火墙和内容过滤装置,不让员工在上班时间上网观看公司认为不合适的内容。在个人家庭,家长可以选择加装内容控制程序,不让孩子上网接触儿童不宜的信息。很多公立图书馆也在电脑系统加装了屏蔽儿童不宜信息的软件。
就网站管理而言,政府不是民间网站的老板,无权命令大家什么话可以说,什么话不可以说。但是,具体到各家网站,不管是政府机构、民间公司还是各个媒体,在自己的网站上,大家都会有自己的管理标准或编辑政策。某个网站根据自己需要而不是政府命令而对本网站施行一些限制措施,这是网站在行使管理或编辑权,不是侵犯言论自由。
举例而言,美国人在网上享有宗教和言论自由,但是某个教会自己创办的网站,有权在他们自己的网站删除和屏蔽他们不喜欢的异教和无神论言论。人们有权在网络空间发表下流脏话,但是,美国之音网站编辑有权在本网站拒登下流脏话。
*如何应对种族仇恨和恐怖主义言论?*
即使是人们在网络空间享有充分言论自由,但是如果违反了法律,还是要被追究后果。美国也有负责打击网络刑事犯罪和网络儿童色情犯罪的网络警察。美国的网络成人色情生意发达,也是合法的,不过,儿童色情,不管是在网上,还是网下,都属于非法。
网上也有很多散布暴力和种族仇恨的言论。某些民主国家立法禁止在网上散布诸如纳粹主义这类的言论,但是美国人却没有通过网络言论法律来遏制这类“不和谐”声音,而是利用现有法律来保护民众生命安全。比如,曾有美国某个新纳粹分子在网上说要对某民权活动人士采取暴力行动,法官裁定,这种威胁很具体,足以让法院下达禁令,关闭他那包含威胁的网站并勒令他赔偿巨款。
恐怖分子对互联网的利用也是美国人面对的一个挑战。2008年5月,国会参议院国土安全与政府事务委员会发表一份报告,指出互联网已成为全球伊斯兰极端暴力分子获取信息、彼此联络和鼓动圣战的工具。报告还说,网络上的恐怖主义宣传还助长了美国本土滋生的恐怖主义。报告呼吁美国采用新的法律和措施防止恐怖主义意识形态在美国扩散。不过,民权组织立刻提醒说,不能通过任何造成“思想犯”的法律,战胜恐怖主义意识形态更需要保护言论自由。
*用户参与维持社区指导原则*
同样也在2008年5月,参议院国土安全和政府事务委员会主席利伯曼参议员致信录像网站YouTube,要求网站删除大批恐怖组织发布的录像。
YouTube母公司谷歌公司回复说,经检查,网站删除了部分暴力和仇恨言论录像,因为它们确实违反了YouTube自身的“社区指导原则”,但是其它很多被点名的录像内容,并没有违反该网站的“社区指导原则”,因此拒绝删除。
谷歌公司说,YouTube设有自己的“社区指导原则”,让用户们参与维持网站自己的标准,谷歌同时表示,YouTube鼓励言论自由并捍卫每个人发表不受人欢迎的观点的权利。
这个实例可以算做是回答那位中国听友提出的美国网站是不是也对发言有具体控制措施的最后注解。
关键词:网络言论自由,网络控制,文字审查,屏蔽,过滤,网站管理,网络犯罪,社区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