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们曾经介绍过路易斯安那州小镇德凯姆布雷通过一项法律,规定裤子太宽松、裤腰太低,露出内裤或者不该让别人看到的部位,当事人有可能被罚款500美元,而且还可能蹲6个月的监狱。
虽然现在还没听说有人真的因为这条法律而坐了监狱或者被罚款,不过法律就是法律,放在那儿还是有一定的威吓作用。
现在乔治亚州亚特兰大市也在考虑这个问题。一位叫马丁的议员(C.T.Martin)提议,要求修改亚特兰大市关于有伤风化行为的法律,规定裤腰太低,露出内裤属于违法行为。
马丁先生说,超肥大牛仔裤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他认为,年轻人不应该盲目跟随潮流,而应该多关注他们的未来和前途。
其实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穿奇装异服、过分暴露的人。大度数人看了摇摇头也就算了。裤腰低到露出内裤的程度,这到底是个审美观的问题?还是社会风气问题?还是法律问题?这些我们暂时不去管它;不过可以想象马丁先生提出的这项议案是一定会引起一番争议。
美国民权联盟乔治亚分部的贝内塔.斯坦利(Benetta Stanley)认为提案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
她说:“根据宪法我们有表达自己的权利,服装就是一种基本的表达方式。所以我们认为这项提案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我们当然表示反对。如果提案得到通过,我们就要采取相应的行动。”
贝内塔.斯坦利还指出,目前我们需要的不是动不动就给青少年扣一顶罪犯的帽子,而是给他们提供引导和帮助。
当然对提案表示赞同的也大有人在。亚特兰大有一位母亲说,她很高兴马丁议员推出这项提案,她认为,这种从监狱里流传出来的时尚实在不应该在年轻人当中流传。
您觉得这样的提案该不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