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国务机要费案侦查终结之后,检察官认定陈水扁总统以及夫人吴淑珍有贪污以及伪造文书的罪嫌。对此,陈水扁总统星期天在总统府召开记者会,首次提出说明。陈总统表示,如果一审被判有罪,他愿意下台。
台湾总统陈水扁在总统府秘书长陈唐山、副秘书长刘世芳、副秘书长卓荣泰以及公共事务室主任李南阳的陪同之下,夹杂普通话与台语,召开一个多小时的记者会。
陈水扁:“清廉、名誉比生命重要,个人去留微不足道,相信历史会还我公道,司法会还我清白,不过我不是恋栈职位,不必等到三审定谳,只要司法在一审判决贪污有罪,我立即下台一鞠躬。”
*宁受委屈 不言机密*
陈总统还表示,他深爱台湾,为了国家利益,有些敏感、极机密的工作,不能讲就是不能讲,如果由于不能讲被误会而受到委屈,他愿意牺牲小我完成大我。
陈总统表示,部分起诉内容有可议之处,甚至于没办法接受,但是这样的侦查结果,何尝不是台湾司法的胜利与民主的骄傲。他说,起诉书说他跟第一夫人在五年之内用712张发票,最少的一张一百二十九元,总共贪污新台币1480万元,这种指控,等于判他政治死刑。
*弃薪四千多万 何须贪污*
陈总统提出几点理由为自己辩护,说明他没有贪污的动机,包括他没有动用宪法第52条以及大法官第388号解释所赋予的“刑事豁免权”为理由,拒绝应讯;此外,上任之后自动把薪水减半,从84万元的月薪减半到42万元。
陈水扁:“一个月剩四十二万,一年可以领13个半月,因为薪水减半,一年就少领了五百五十万,四年就少领两千两百万、六年三千三百万、八年四千四百万,由此大家好好想想,我有必要拿发票贪污一千四百八十万?”
*秘密外交 不应公开*
陈总统表示,国务机要费的性质如何,许多人的认知不同,没有完整的一套标准。他说,他对于以发票核销,程序有瑕疵,是该检讨的事情。而有人说谎,不管是善意或者恶意,都应该道歉,但是如果说谎是为了掩护秘密外交工作,是否情有可原?
陈总统说,国防与外交都和中国有关系,台湾没办法,就是有一个坏邻居在那里,国防和外交都需要花钱。他质疑检察官把秘密外交曝光。
陈水扁:“检察官说,愿意帮我保密,甚至要将所有资料封存,永远都不会打开。甚至这些人不会曝光,结果大家看起诉书,有多少外交工作、多少的名字都出现在那边,到底要如何保密,用猜的都猜得到?对外交比较认识的人,看到那些人就知道和哪一个国家有关系,和哪些事情有关系?这样好吗?”
*资助中国民运人士*
陈总统所提出的六件机密外交,其中一件是对大陆民运人士的捐款。检察官陈瑞仁在起诉书中指出,依照前总统府办公室主任马永成的说法,资助民运人士美金十万元。台湾媒体报导说,这位人士就是王丹,而王丹本人并未否认没有接受台湾的捐款,只是不清楚捐款来源。报导还说,王丹并没有取消预计11月访问台湾的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