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阿尔布尔星期二在北京同中国司法部高层官员会谈,提出了包括死刑和劳改在内的一系列司法改革问题。法律界专家和异议人士指出,中国司法改革的关键是维护司法的独立性,恢复人们对法院系统的信心。
阿尔布尔继续对中国进行为期5天的工作访问。她的发言人迪阿兹向记者介绍了阿尔布尔星期二和中国司法部部长等高层官员会谈的内容。迪阿兹说:“阿尔布尔在会谈中提出了劳教以及广泛使用死刑的问题,人们关注的是实施劳改的司法审查权以及最高法院死刑判决的复议权。”
国际人权组织“大赦国际”东亚部组织筹划陈昕呼吁中国当局减少死刑类别。陈昕说:“从长远来讲,我们当然希望中国能取消死刑制度。 但是,目前起码它应该减少判死刑的类别。另外,有关死刑的事应该对国际社会公开。曾经有讨论说,把所有的死刑案件让最高人民法院重新审查,可是因为种种的原因还没有实施,希望这方面能尽快进行。”
*劳改制度无法律依据*
曾经被中国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入狱4年的中国民主党山东筹委会成员王金波指出,劳改制度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应该完全废除。
王金波说:“他们所谓的改造分两部份,一部份是劳动改造,一部份是思想改造。思想改造很多是行不通的,我被关押的监狱中很多犯人私下里说,什么是思想改造?思想怎么能改造!什么是劳动改造呢?把活儿干了就是劳动改造了吗?那也不是。我的态度很明确:拒绝劳动改造,无论是思想改造,还是劳动改造。”
据中国官方报导,目前劳改营中关押了大约2万6千名犯人。路透社报导说,中国今年谈到要改革1957年开始实施的劳改制度。这个制度使政府可以在未经审判的情况下,把持不同政见者关入劳改营4年。劳改制度的改革意味着,被关押人员可以提出上诉,而且他们关在劳改营的时间不能超过18个月。
*司法独立才能司法公正*
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李和平律师指出,中国司法改革的首要问题是司法独立,因为有司法的独立,才有司法的公正。
李和平说:“法官首先不能受到外界的干涉,如果有外力干涉他了,那么和外界牵涉的方方面面形成了利益关系,就造成了象古希腊一句格言中的情况,就是自己当了自己案件的法官,也就是自己给自己判案子,这就没有公正可言了。其次,应该在领导阶层,包括知识界以及精英人士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至上的观念。大家尊重法律,才能使法律在社会中真正发挥作用。”
*秉公执法是关键*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认为,中国司法制度的关键是树立司法的权威,使法院真正能够依照法律公正的处理案件。
王晨光说:“影响比较大的一些案件,特别涉及到一些各种各样利益关系的案件,其中也包括政府在背后有一些影响的案件,法院能不能秉公执法,这是很关键的问题。如果法院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除了法律以外,还要考虑其它一些因素,特别是在法律上没有根据的因素,那么法院的作用以及在社会中的地位会受到削弱,如果能秉公执法,将会对整个法制的发展会起到很大作用。”
除死刑、劳改,司法独立以及法院的权威之外,司法制度以及司法程序的很多方面都需要改革,例如刑讯逼供、警察的权力、司法人员的责任以及检察院所扮演的角色等等,这些都反映出中国政府所倡导的“以法治国”的理念是否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