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外交部长表示,已就《海警法》向中方提出抗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授权中国海警可使用武器,并授权海警可拆除外国在中国宣称拥有主权的海岛上建造的建筑物。
菲律宾外长洛钦(Teodoro Locsin Jr.)星期三(1月27日)在推特上写道,“经过深思熟虑,我提出了外交抗议”, 《海警法》“对任何违抗此法的国家来说都是口头战争威胁,如果没有人挑战它,(各国)就会是屈服于它。”
上星期五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提到:“国家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在海上正在受到外国组织和个人的不法侵害或者面临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时,海警机构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包括使用武器在内的一切必要措施制止侵害、排除危险。”
《海警法》第47条还提到,外国船只进入中国管辖海域非法从事生产作业活动,拒不服从停船指令或是以其他方式拒绝接受检查,使用其他措施不足以制止违法行为时,海警机构工作人员可以使用手持武器。
法律还规定,对于外国机构未经授权,在中国管辖的海域和岛礁建造的建筑物等,海警机构有权予以制止或者强制拆除。
菲律宾议员里萨·洪蒂维罗斯(Risa Hontiveros)星期三也在推特上敦促菲律宾政府对中国海警法表示关切,并谴责中国最近在南中国海(中国称南海)中业岛附近骚扰菲律宾渔民的行为。
中国与菲律宾、越南和印尼等国在南中国海的领土争端已经持续了数十年。2019年,一艘中国渔船与一艘菲律宾船只在礼乐滩附近相撞后,将22名菲律宾渔民遗弃在南中国海,菲方就曾对此表示强烈谴责并向中国提出外交抗议。
美联社报道说,中国的法律加大了与地区海上竞争对手发生冲突的风险和可能性。
另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自民党星期二召开国防小组与安全保障调查会的联席会议。此次会议有关中国《海警法》,会上相继出现担忧和批评意见,并敦促日本政府探讨健全法律,以应对在中国海警船只航行的尖阁诸岛(中国称钓鱼岛)周边的不测事态。
报道还说,出席会议的防卫省官员回应称“将整理课题”,此外,还有与会议员呼吁修改法律以便自卫队采取海上警卫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