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巨头华为星期四(12月5日)在美国联邦法院提交起诉书,请求法院认定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有关禁止华为参与联邦补贴资金项目的决定违反了美国宪法。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五位委员11月22日一致投票决定,将华为认定为美国国家安全威胁,并禁止美国乡村电信运营商客户动用85亿美元的政府资金购买这两家公司的设备或服务。华为有30天时间对此提出异议。
华为在向位于新奥尔良的美国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提交的起诉书中说,美国联邦通信委员并未提供任何证据来支持其决定,违反了美国宪法。此外,该委员会也没有给予华为就相关指控进行反驳的机会,违反了正当程序原则。
华为首席法务官宋柳平周四在该公司位于深圳的总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FCC的这一决定违反了美国宪法,我们别无选择,只能诉诸法律行动。”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主席帕伊(Ajit Pai)上个月在宣布该委员会决定时表示,华为和中兴两家公司与军方有联系,受制于中国的法律,而根据中国的法律,他们有义务在情报部门提出要求时给予秘密配合。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2018年4月也曾无异议通过一项决定,禁止将政府资金采购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公司的设备或服务的提案。
华为首席法务官宋柳平在星期四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仅仅因为华为是一家中国公司就禁止我们,不能解决任何网络安全问题。”
他说,美国农村地区的运营商,包括蒙大拿和肯塔基的小镇、怀俄明的农场等地区的运营商,之所以选择与华为合作,因为他们认可华为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美国的威瑞森(Verizon)和AT&T这样的大型无线供应商长期以来一直避免使用华为和中兴的设备,但偏远农村地区的小公司多年来一直依赖这两家公司的提供的低成本网络部署。而美国联邦政府85亿美元的补助目的在于鼓励乡村电信运营商在地广人稀地区铺设通信网络,这一补助是他们重要的资金来源。
华为首席法务官宋柳平说,华为提交了21轮详细意见,阐述联邦通信委员会的决定对偏远地区用户和企业的伤害,但该委员会却无视所有这些意见。
路透社星期四的报道说,联邦通信委员会的发言人哈特(Brian Hart)不愿对有关议题作出评论。
美国霍夫斯特拉大学(Hofstra University)法学教授朱利安·库(Julian Ku)对纽约时报表示,对华为而言,对联邦通信委员会提出法律挑战增加了其对美国政府表示抗议的分量,他们想表明,华为是一家正经的公司,不是非法的。
他说:“即使在案件中取得了小小的胜利,使FCC重新开始这个程序,对华为来说也将是巨大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