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涉嫌欺诈罪及《港区国安法》第29条“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上星期三获高等法院批准以形同软禁、极度严苛的条件批准保释,成为首宗国安法疑犯在法庭获批保释。
香港律政司不服,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申请再度羁押黎智英。终审法院3名法官星期四开庭审理,裁定批准律政司部分上诉许可申请以及临时扣留命令,黎智英需要暂时再度还柙最少1个月,排期至明年2月1日进行上诉正审。
去年多次参与反送中运动游行集会的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今年2月28日起,4次被警方拘捕,最轰动的是今年8月10日约200名警员高调搜查苹果日报大楼,以涉违反《港区国安法》第29条“勾结外国势力”,以及串谋欺诈罪,拘捕黎智英、他两名儿子和4名壹传媒高层。
黎智英首个被控国安法“勾结罪”
73岁的黎智英12月3日就欺诈罪的案件首次在法庭提堂,由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苏惠德审理,拒绝黎智英保释申请,即时送到荔枝角收押所还柙,到明年4月16日再提讯。
这是黎智英首次被拒绝保释,需要还柙候审,至12月11日警方再加控《港区国安法》第29条“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是国安法今年6月30深夜实施后,第一个被控以有关罪名的人士,有可能被送中受审,案件12月1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法官苏惠德再次拒绝黎智英保释申请。
两度被法官拒绝保释申请,被还柙20日的黎智英上星期三(12月23日)就两宗案件,合并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候审,由另一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审理,批准黎智英以史无前例、形同软禁的严苛条件保释外出,包括港币1千万元现金(折合约130万美元);港币30万(折合约4万美元)人事担保;不得会见外国官员;不得接受传媒采访、不得发表任何文章、不得在社交网站帖文、不得离开香港、交出所有旅游证件,每星期三次到警署报到,以及全日24小时不得离开住所,除非到警署报到或上庭应讯等。
律政司就黎智英获准保释上诉终审法院
黎智英成为首宗国安法的疑犯在法庭获批保释,律政司不服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要求将黎智英再度还柙。
案件星期四(12月31日)开庭,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常任法官张举能,以及常任法官李义审理。案件受到各界高度关注,多名民主派人士到庭旁听,包括李卓人、林卓廷、余若薇、梁国雄、黄浩铭,以及香港天主教区的前任主教陈日君枢机,数十名市民冒着摄氏10度以下的寒风,在法庭外声援,并且高呼口号支持黎智英。
律政司指黎智英仍有可能潜逃
律政司一方表示,除了国安法及欺诈罪之外,黎智英亦涉嫌干犯多宗将于区域法院审理的非法集结案,一旦罪成势必面对长时间监禁,律政司一方认为,法庭在衡量是否给予黎智英保释的时候,必须考虑上述相关的背景及他所面对的其他控罪。
律政司强调,纵使黎智英的保释条件包括除了向警署报到,以及出席聆讯外必须留在家中,但黎智英仍然有弃保潜逃及重犯的风险,就有关弃保潜逃风险,律政司认为,警方难以确保黎智英24小时遵守逗留在家这个条件;如果黎并非被羁押,一旦他擅自离开住所,除非警察可及时发现他离开,否则根本难以发现以及采取行动阻止。
黎智英一方指终院无权处理保释决定
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邓乐勤陈词表示,终审法院没有任何司法权限处理原讼法庭的保释决定,因为早有案例写明,保释决定是可以被推翻,因此“批准保释”或“不批准保释”,两者都不是“最终决定”,而该宗案例亦是由席上的常任法官李义所撰写。
邓乐勤表示,国安法并没有、亦不会影响《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的内容,因此高等法院法官李运腾批准保释的决定,是肯定地及合理地作出。
对于国安法第42条的上诉申请,邓乐勤表示,法官李运腾在唐英杰案已详尽分析第42条,理据充分,亦谨记了国安法的立法目的,无可争辩。律政司现在提出的论点认为,法官在考虑国安控罪的保释时,不可以考虑保释条件为因素,是极度偏离传统考虑方法,可谓大胆的主张。
终院批部份保释申请黎智英需再度还押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表示,律政司的理据是第42条用词与正常保释条文颇为不同,但法官在唐英杰案却指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两条条文实际上无甚分别。马道立表示,问题是两条文的保释门槛是否等同,他又表示,终审法院星期四不会做裁决,但要考虑可否合理争辩。
最终3名法官听取控辩双方陈辞后,星期四下午裁定批准律政司部分上诉许可的申请,以及临时扣留命令,黎智英在2020年除夕需要再度被还押,并排期至明年2月1日进行上诉正审。
人权组织批国安法侵犯人权
民权观察创办人之一沉伟男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从黎智英的案件以及过往两宗被法庭拒绝保释的国安法案件,可以看到国案法被告人在法庭很难申请保释,印证国安法侵犯人权,以及违反普通法无罪假定的原则,一经检控上法庭犹如未审先囚。
沉伟男说:“因为国安法而被检控,你去到法庭上面,你是很难取得保释,最主要就是要法庭信纳你是不会再犯,即是同样的与(中国)国家安全相关的案件,它才会准保释,这个其实是非常之严格,你会想像得到,就是其实法官他又怎样会信纳到你是不会再犯呢﹖甚至乎你现在返过来,就是说究竟怎样才算触犯国安法呢﹖即是你上网你发一个帖,即是你在Twitter讲一句说话;或者你去follow、即是你去关注某一个譬如外国的政要,这个是不是触犯法例呢﹖这些都是很多很模糊的地方,所以其实你会见到,就是基本上即是过往这半年,几宗(国安法)案件都会反映到,就是我们那个忧虑是真实的,即是究竟你能不能够、如果你真的因为国安法而被捕、被检控、去到法庭,你可能真的在判之前,你已经很难取得保释,你会一路被囚禁。”
刘锐绍指封建皇朝现代版的反应
终审法院开庭前,北京官方传媒大篇幅报道有关黎智英保释案,认为必须将黎智英再度羁押,时事评论员刘锐绍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北京对黎智英软禁式的保释条件仍然心存疑虑,惧怕黎智英潜逃,他形容是封建皇朝现代版的反应。
刘锐绍说:“从老百姓的角度,黎智英你说潜逃,他有什么可能潜逃呢?现在简直密不通风,除非你挖地道?你难道用海豹特攻队去救他吗?香港人一般觉得无可能的,但是官方它就会觉得任何事情都很可能发生,所以它就要做到杜渐防微,更加是自己出丑的,但是它又不会因为外面说它丑它就不做,所以很简单一句说话就是,它要用一个不正常的脑,加上一些不正常的逻辑,不正常的判断,所以它就出现了大家觉得这么奇怪的反应,是不是?这个就是当代浮世绘,一个封建皇朝现代版的反应了。”
港区国安法实施半年来,至今有4人被落案起诉国安法罪行,黎智英案是最新一宗。 4名被告首次提堂后都要还柙候审,之前有两人曾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包括今年七一游行涉嫌驾驶电单车撞向警察的唐英杰,以及被指煽动港独、被人称为“第二代美国队长”的马俊文,他们的保释申请全部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