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当局本周五(1月15日)向香港18万公务员发出通告,要求他们在4个星期内签署文件,宣誓拥护基本法并且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此举普遍被认为是打击香港公职人员队伍中在“反送中”运动期间衍生出的“反港”情绪。
港府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称,根据通告要求,在2019年7月1日前受聘的香港公务员需在4个星期内签署声明,声明要求其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尽忠职守以及对香港特区政府负责。
通告还要求担任高级职位(如部门长官)的香港公务人员需签署声明并宣誓。
在去年7月1日后受聘的公务员在履职前便被要求签署过类似声明,据悉目前已有超过4000名香港公务人员已签署并回交声明。
据报道,香港当局各部门官员包括常任秘书长、部门首长、首长级公务人员等已经在上个月进行宣誓活动。
公务员事务局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所有公务员都应该“毫不含糊地承认并接受这些基本职责。”拒绝签署声明的人可能会失去入职资格。
声明中写道:“疏忽或拒绝宣誓、签署并交回声明书,会导致严重怀疑该公务员是否愿意承担这些基本职责,以及他是否适合继续担任公务员。”
据报道,自2019年香港“反送中”运动爆发至今,香港社会频频出现“港独”和“反港”情绪,这种情绪也在公务员队伍中传播开来,部分香港公职人员甚至参与或发起示威活动。
北京去年6月颁布国安法,根据该法,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属犯罪。任何人煽动、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即属犯罪,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