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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1:29 2024年9月20日 星期五

香港自由党未确定支持逃犯修例 传媒人指外媒或将总部撤离


香港记者协会等传媒组织合办“修订逃犯条例、记者头上的利刃”论坛。 (美国之音汤惠芸摄)
香港记者协会等传媒组织合办“修订逃犯条例、记者头上的利刃”论坛。 (美国之音汤惠芸摄)

香港保安局在各界争议声中推动“逃犯条例”修订,容许港府以 “单次个案”方式,将在香港的疑犯引渡到台湾、澳门及中国受审。香港记者协会等多个传媒组织最近联合举办论坛,探讨“逃犯条例”修订对传媒及商界等各方面的影响。自由党党魁钟国斌表示,商界对修订通过后有追溯力等问题仍心存疑虑,立法会商界的10多票成为关键,目前他们仍未确定会支持政府修例。另有传媒人表示,修例或令外国传媒将决策部门撤离香港,将来香港的国际角色会淡化。

TEXT: 香港记者协会、香港摄影记者协会、独立评论人协会及大专新闻教育工作者联席等10多个传媒工会、组织及机构,上星期三(4月3日)立法会完成首读及二读“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当日,发表联署声明反对当局修例,担心带来寒蝉效应,威胁记者人身安全。

钟国斌指商界议员未确定支持修例

香港记者协会、独立评论人协会与浸大新闻系新闻与社会研究所星期日(4月7日)联合举办题为 “修订逃犯条例、记者头上的利刃”论坛,邀请身兼自由党党魁的立法会议员钟国斌、前法律界立法会议员吴霭仪、新加坡海峡时报驻中国前首席特派员程翔、香港有线电视中国组前采访主任胡力汉出席,探讨“逃犯条例”修订对传媒及商界等各方面的影响。

钟国斌发言表示,不能说现在香港政府 “百分百”够票,在立法会通过“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因为商界的议员到目前为止都未表态一定支持,他认为现在商界的10多票是关键。

钟国斌表示,自由党与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见过面,希望剔除草案中有关商业犯罪的12至13项罪名,最终保安局剔除涵盖破产、公司、证券、知识产权、环境污染、货物进出口、计算机、关税、虚假商品说明等9项商业犯罪免于被引渡。

商界忧以往误堕法网修例可被引渡

钟国斌表示,对于当局剔除的9项商业犯罪,商界仍然未满意,因为有关贿赂等商业罪行仍然未被豁免引渡。钟国斌坦言,有关贿赂的罪行涉及很多港商过往在中国营商的行为,令商界担心在 “不清不楚”的情况下误堕法网。

钟国斌举例,中国当局表明可以接受 “小规模的贿赂”,因此不少港商以致外商,都认为这是在中国营商在所难免的行为,但是商界也担心可能会因为中国国情有所改变,将来在香港修例后或会被中国要求引渡受审。

吴霭仪指修例未能确保公平审讯

吴霭仪表示,她向港府提出很多关于修订逃犯条例的问题,都得不到回应,她将部份问题提问钟国斌,例如对引渡疑犯到中国接受审讯,是否有信心可以获得公平审讯﹖还是认为公平审讯不需要关注﹖

吴霭仪质疑,商界只是集中关注剔除10多项有关商业的罪行,要求豁免被引渡,但是她引述香港大律师公会最近发表的声明表示,就算港府剔除9项商业罪行,中国当局仍然可以用其他类似的罪名要求引渡。

钟国斌拒绝评论中国的法律程序,但是他表示港府提出的修订草案,头几项是严重的刑事罪行,包括杀人、放火、奸淫虏掠、走私漏税等,他认为这些罪行在道德上很难拒绝修例引渡这些逃犯受审。钟国斌表示,心情相当矛盾,又认为商业罪行与这些刑事罪行不同。

程翔指修例收窄中港法律边界

新加坡海峡时报驻中国前首席特派员程翔表示,中国政府善于用不同的刑事罪行去包装政治罪名,他以自己因为写文章批评中共签署新的中俄边界协议,而被中国当局控以间谍罪入狱为例,保安局虽然定明政治罪名不可以作为引渡的理由,但是北京就可以用其他罪名包装。

程翔强调,“逃犯条例”修订不只影响新闻界、出版界、文化界,对商界也会有很大影响。程翔批评,港府的修订草案将香港与中国的法律边界收窄,将中国的法律边界慢慢向香港推进,甚至分化香港人。

钟国斌:修订条例有否追溯期是关键

钟国斌表示,现时的关键是修订条例有否追溯期,他认为可以仿效廉政公署成立初期的做法,实行 “既往不究”,他又期望香港法院的把关门坎可再提高,增强市民及商界的保障及信心。

有记者问及中联办有否就修例与钟国斌接触,钟国斌回应表示,他代表纺织业界,现正进行问卷调查了解业界对修例的意见,他又说当然有勇气向中联办说不。

传媒人指修例或令外媒撤离总部

香港有线电视中国组前采访主任胡力汉发言表示,以往香港前线记者到中国采访会比较紧张,即使取得敏感数据或拍摄到敏感画面,都会先返回香港才继续工作,但是可以用专业态度处理新闻。不过,他认为修例后香港作为“安全屋”的作用将会失去,可能使香港记者在压力下,“不敢用正常专业眼光工作”。

胡力汉举例,香港记者在中国采访被拘捕的话,经常会被公安逼写 “悔过书”,公安会引导记者回答问题,包括供出由何人指派采访工作,而以往前线记者多与香港高层人员有共识,会供出在香港的决策者,因为上司在相对安全的香港,会愿意替前线记者承担责任。

不过,胡力汉表示,修例后就算在香港作决策的传媒高层也有可能承受风险,他认为高法律风险直接牵连所有涉事的编采人员,可能使整个传媒机构都难以在正统专业判断下工作,最终或导致香港传媒减少派记者到中国采访。

他说,听闻有国际传媒机构正考虑将决策部门撤出香港,在安全地方作出决定,包括会将亚太区总部转到台湾,香港只留下行政部门,使香港的国际角色加速淡化。

香港政府发言人表示,“逃犯条例”修订建议主要针对犯了严重罪行的逃犯,绝不影响香港新闻和言论自由。修例建议规定,可移交的都是严重罪行,所有可能移交的行为,必定是如果在香港发生的话属刑事罪行,否则不可以移交。发言人表示,新闻和言论自由等方面的行为,全都受到基本法和香港法律充分保障,香港政府十分尊重记者的采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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