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 —
国际人权组织“国际特赦”星期五(6月21日)发表报告,指专家团队通过检视多段经核实的媒体报道及社交媒体上载的视频,确认香港警方在处理6.12港人抗议时,以少数示威者的“暴力行为”为借口,向和平的示威者使用不必要及过度武力,包括不合法使用橡胶子弹及催泪弹,违反了国际法及国际人权标准。
报告表示,数以万计的示威者6月12日在金钟政府总部附近示威,抗议港府强推《逃犯条例》修订案。警方则使用了催泪弹、布袋弹、橡胶子弹、胡椒喷雾及警棍驱散和平示威者。
“国际特赦”表示,这些所谓的“较少致命”的武器通常被分类为人群管理工具,但仍可对抗议者造成严重伤害甚至死亡,所以不应向和平示威者使用,仅应用于参与暴力行动的人士。
报告表示,专家确认的14个不同的6.12抗议场景显示,警方当日殴打已被制服的示威者、不合法使用警棍、向示威者头部发射橡胶子弹、向被困的示威者发放多枚催泪弹,并对记者及救护员采取限制措施。
“国际特赦”呼吁港府不要再次对和平示威者滥用暴力,确保港人可以合法行使和平集会的权利,并要求港府就事件进行独立调查,确保涉事警员受到纪律处分及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