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得到的文件显示,香港警方在十月一日香港大规模抗议爆发前修改了警方使用武力的相关规定,令警方在镇压抗议者时有了更大的权限。
在星期二的大规模抗议活动中,警方出动了创纪录的警力,在驱散示威者时施放了1400发催泪弹、900发橡皮子弹,并发射了6发实弹。有100多人在当天的抗议活动中受伤,其中包括一名被实弹击中左胸的18岁的学生。
路透社星期四的报道说,更新的“警察通例”删去了“警员应为自己行为负责”的表述,改为现场警员应根据具体情况自己判断确定使用哪一层次的武力是合理的。
香港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对路透社说,这一修改很重要。她说:“删去了这句话,给人的印象是,不管警察干什么警方都支持。”
路透社的报道还说,根据经修订的《程序手册》,警方遇上“顽强对抗”时可考虑使用的武力包括使用催泪弹和胡椒喷剂等。此外,如警员面对“暴力攻击,则可以使用橡皮子弹、布袋弹、水炮车等。
香港媒体报道说,新的《程序手册》在中国十一国庆的前一天9月30日生效。
香港警方行动科高级警司汪威逊向香港唯一的公营广播机构“香港电台”证实,警方修订了《程序手册》,但对外界流传版本的准确性不作评论。此外,还有警务人员对“香港电台”说,新版本更改了警员面对“致命武力攻击”可选择用枪的定义。但汪威逊说,用枪指引不变,即使更改有关定义的部分字眼,只是为了更清晰。
香港警方尚未公开的《警察通例》第29章“武力与枪械的使用”这一章节,在香港警务处官方网站上公布的“供公众查阅的警察通例"中部不包括第29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