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中的8人在中国大陆的刑期已满被移交给香港当局。这8人去年底被深圳法院判处监禁7个月,扣除羁押天数之后完成服刑,星期一(3月22日)分批由深圳遣返香港。
深圳公安局盐田分局星期一发公告称,8名港人因犯偷越边境罪,执行刑罚完毕刑满释放,已于今日分批被依法遣送出境。
香港媒体星期一(3月22日)报道,当天上午10点左右,8人由中国大陆执法机关移交香港警方后,在警方电单车开路下,乘坐几辆车经深圳湾口岸入境 。8人在10时半前被押到天水围警署,警方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在场。
这8名港人是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和郭子麟。
去年8月23日凌晨,12名港人从香港搭快艇拟偷渡前往台湾,途中被广东海警截获,之后扣押在深圳盐田看守所。他们的年龄在16至30多岁之间,包括涉嫌触犯港版国安法的“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这12港人曾经参与2019年的反送中运动,逃离香港前,都因为涉及“反送中”运动案而被起诉。
12人中的10人去年底分别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边境”和涉嫌“偷越边境”罪,被判入狱7个月到3年。另有2人因未成年不予起诉,于宣判当天移交香港警方。目前仍在深圳服刑的两人是邓棨然和乔映瑜,他们因为组织偷越边境罪成立,邓被判入狱3年及罚金人民币2万元,乔被判入狱2年及罚金1.5万元。
官方的香港电台报道,“12港人关注组”成员、大律师邹幸彤对警方移交安排非常失望。她对传媒表示,除1名家人收到儿子的来电,警方对上述被遣返回港8人的家属提前没有任何交代,而家属几天前已经多次向警方和入境处等部门了解移交安排。邹幸彤表示,李宇轩更是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录取口供。她质疑警方为什么要如此神秘,批评警方的做法荒谬。
香港媒体报道,由于他们在香港都有案在身,很有可能会因为弃保潜逃以及违反保释条件被收押。因未成年不予起诉被遣返回香港的廖子文和黄临福,回到香港后都被带上法庭加控“不依期归押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