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人大常委会12月23日星期天提出一项立法草案,禁止利用行政手段强制外商转让技术。
中国官方媒体报道说,在星期天下午举行的中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外商投资法(草案)第一次提请审议。中国的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在做草案说明时说,中国“鼓励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技术合作条件由投资各方协商确定,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
这是中国在美中两国贸易争端中似乎正在作出让步的最新迹象。
强制技术转让是美中两国贸易争端中最具争议性的问题之一。此前,中国一直坚称,美国对中国强制性技术转让指责完全站不住脚,中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外资必须转让技术。
针对欧盟上星期(12月20日)决定进一步将中国系统性强制技术转让诉诸世界贸易组织一事,中国驻欧盟使团当天还表示,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强制要求外资企业转让技术,并称合资企业的技术转让完全是市场行为,政府不予干预。
美国总统特朗普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12月1日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一致同意,不将双方的关税战进一步升级。此后,中国做出了一些让步,其中包括恢复进口美国大豆和削减了从美国进口汽车的关税,但美国要求的是中国要对贸易行为做出长期和根本性的改变。美国总统特朗普的贸易顾问纳瓦罗上周四接受日本《日经新闻》(Nikkei)采访时表示,除非“北京准备全面改革其贸易和工业做法”,否则两国“很难”达成长期协议。
美国政府在今年8月曾发起针对中国有关技术转让、知识产权等行为和政策措施的调查。美国贸易代表根据对来自学术界、智囊机构、律师事务所、贸易协会以及美国公司和雇员的证据和意见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后得出结论说,中国通过对外国所有权的限制,例如对合资企业的要求和行政审议以及颁发许可程序,迫使或强迫美国公司向中国实体转让技术。
中国的《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目前还不清楚中国所称的“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的具体内容,以及是否可以至少在法律层面上为外商提供某些保护。此外,中国司法长期以来一直被认为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