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监管总局今日(11月11日)在官网公布《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公众意见。根据《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对疫苗测试结果造假或违反其他规定的生产厂家将处以高达50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正在拟以的有关疫苗管理的新法规涵盖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各个环节。
今年被早些时候,狂犬病疫苗生产造假的丑闻使中国公众震惊。在过去的20年里,疫苗生产造假导致危害的丑闻持续发生。中国共产党当局对相关的消息进行竭力打压封杀,对假疫苗受害者亲属寻求公道和赔偿的活动进行镇压,报道消息的报社编辑和记者也受到打压。
与此同时,面对公众的强烈质疑和担忧,中共控制的宣传机器采取批评者所说的将丧事当喜事宣传的手法,大力宣传积极正面的消息。在今年7月再度发生狂犬病疫苗生产造假的丑闻之后,中共权威新闻宣传机构发表报道说: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我国)近几年注射狂犬病疫苗不良反应未见异常。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狂犬病疫苗接种后不良反应发生率为万分之0.2,未见严重不良反应。2017年我国狂犬病发病人数为516人,近几年呈逐年下降趋势。”
现在外界还不清楚新华社的上述报道是否是词不达意,还是在宣传假疫苗有益无害。
按照北京当局即将推出的《疫苗管理法》,疫苗质控水平限期提升不达标的疫苗生产厂家将被取消上市公司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