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警组织前任主席、中国公安部前副部长孟宏伟受贿案星期四(6月20日)在中国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孟宏伟被控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一共1446万多元(约合211万美元)。
据中国官方媒体当天的消息,检查机关当庭出示了相关的证据,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之后,孟宏伟进行了最后的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随后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中国官媒报道,这是一次公开庭审,旁听庭审的包括中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以及各界群众等数十人。
孟宏伟被捕前是国际刑警组织主席并兼任中国公安部副部长,他2018年9月从国际刑警组织总部所在地法国里昂前往中国之后失踪。几天后,中国当局10月8日证实了孟宏伟的下落,他被捕了。国际刑警组织紧接着收到了孟宏伟“立即生效”的辞职信。孟2016年当选国际刑警组织主席。
中国官媒在星期四的报道中没有提到孟宏伟曾经担任国际刑警组织主席的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