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主管公检法的最高机构---政法委发文,要求律师维护信访人的权益。在中国,谁来管律师?律师协会?司法部还是政法委?在中国的律师们都清楚,只有后者才掌握着律师执业资格的生杀予夺大权。但是,按照依法治国原则,律师的主管单位当然是司法部。
日前,中央政法委发文规定,律师协会可委派律师代理信访案件,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中国加强了对一些不听话律师的打压,陆续已经有好几百律师或维权工作者遭到拘捕。因此,对中央政法委的此文件,有律师“感到很奇怪”,因为现行的法律条文中并没有禁止律师代理信访案件的规定。但他们也谈到,在实际操作中,一些敏感案件可能会遭到律师协会或司法局的干预和干涉。
中央政法委印发的文件全称为《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根据该意见,对不服政法机关法律处理意见,以信访形式表达诉求的,可由律师协会委派的律师,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信访人准确理解司法裁判文书,依法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
政法委管律师 或与依法治国相悖
按理,律师应依照法律以及律师执业规范等条例从事工作,而律师协会一般都在各级司法部/局的管辖之下。有很多律师,就是因为维权而被律师协会下岗,剥夺了执业资格。而中共中央直属机构的中央政法委直接发文指导律师工作,在刘晓原律师看来,“不符合依法治国的精神”。
他说,“现在的中央政法委的一个文件下发说律师可以代理(信访案件),这个很有意思的。因为律师这个职业从事的业务是问律师法还有相关的诉讼法律的规定,毕竟律师不是党委部门。”
但他也表示,在中国,党下发的文件有时比法律规定更有效。因此,该文件的下发可以从一定程度上为律师代理信访案件扫清一些阻力,毕竟可以做到“有文件可依”。
中国最高法院前院长王俊胜曾说:司法工作要三个至上,首先就是党的事业至上,然后才是人民利益至上,最后才是宪法法律至上。
浦志强的代理律师莫少平说,从中央政法委的层级下发文件对律师办案做出规定是首次。“就是说上面鼓励作为律师来去积极参与信访方面的案件,”他说。
文件约束力有多大?
虽然按照法律规定,当公民与政府或其他民众发生纠纷时可以聘请律师代理案件,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律师们经常抱怨会遭遇来自地方政府或律师协会的阻力。
刘晓原律师说,“有些地方政府就会说这是上访的事情,你们律师不能代理。”
那么如今权力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中央政法委下发文件规定律师可以代理信访案件,在实操中的约束性有多大?
莫少平认为,“政令不出中南海”的现象现在仍然是很普遍的。中央下达的一些决策,地方官员并不能正确的执行。
他说,“作为地方的官员,那他为了保他一方所谓的平安、所谓的维稳,那么它对律师的这种打压、这种限制,那么就是说是一种所谓维稳的手段了。”
而鉴于大部分信访针对的对象都是地方的官员和司法机关,中央政法委这份文件的约束力还难以估计。
信访人更愿意自己找律师
虽然文件规定律师可以代理信访案件,但具体谁代理什么案件还要听律师协会的安排。
律师协会当地司法单位下属部门,下属各地方有当地的律师协会。刘晓原律师介绍说,大部分敏感案件的信访人都不希望聘请当地的律师代理,但是各地律师协会指派的律师通常都是当地的律师。
他说,“上访的事情要律师协会给他指派,这就会出现问题了。律师协会指派的律师他可能会(出现)信访人不对他信任(的情况)。他不信任,他说你是协会指过来的……因为一个很敏感的案件,那些访民也想得到公正公平的处理。他对协会也好、司法局也好、法律援助机构也好指派的律师,他们就是有点不大信任。”
而从律师的角度,他谈到,律师对其所属律师协会指派的任务也会感到“压力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