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海外的“香港人权资讯中心”发布了《香港酷刑及不人道处遇报告》,指出近年来香港在防止酷刑方面的重要保障逐渐被削弱,香港市民正面临日益严重的警察滥权、审前拘留中的不当对待、以及监狱中的滥权与虐待现象。报告批评中国无视联合国的审查机制,五年来未按要求提交报告。因此,中心建议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应赴香港访问,评估拘留设施及被拘留者的待遇状况。
香港人权资讯中心指出,香港自1993年设立酷刑罪以来,尽管该罪行最高可判终身监禁,但至今未曾适用。报告提到,近年来至少有三宗刑事案件可能符合酷刑定义,然而律政司却以无法充分反映案件严重性的其他罪行进行检控。
其中一起案件发生在2019年6月,一名62岁男子在醉酒后与他人发生争执,被控袭警并遭逮捕。在送医期间,他遭警员袭击。事后,三名涉事警员并未被控以酷刑罪,而是以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及替代罪名“袭击致身体伤害”检控,二者最高刑罚分别为七年及三年。两名警员认罪,另一人被判有罪。然而在判词中,法官三度以“酷刑”一词描述警员的行为。
去年年底,一名18岁的男囚犯在西贡壁屋惩教所被疑以木棍性侵,造成肛门撕裂及直肠穿孔的永久伤害。尽管事态严重,律政司未以酷刑罪起诉,而是对两名时任惩教人员及四名涉案囚犯以“有意图而伤人罪”及其他罪名检控。
长时间审前拘留对被告不公平
香港人权资讯中心还指出,审前拘留的问题变得越来越普遍。在过往十年,监狱内的平均还押人士数目大增超过一倍,由1,561人上升至3,514人。在今年一至六月,还押人士的人口占整体在囚人士人口的百分之38,远高于2014年的百分之18。
中心表示,有被告人因长时间的审前拘留而决定认罪,这种对被告人不利的做法,有违司法公正的原则。
中国五年来未有提交报告
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曾在2016年就香港落实《禁止酷刑公约》提出多项建议,并要求中国在2019年12月9日前提交第六次定期报告,不过中国当局至今尚未提交报告。香港人权资讯中心促请禁止酷刑委员会不应该容忍中国及香港政府,应依据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第67条第3 ,在国家报告缺席下,尽快对香港进行审议,并通过结论性意见。
中心指,此举对于维持联合国人权机制的完整性及监督,以及向《公约》的缔约国和适用地区的问责至关重要。
香港人权资讯中心发言人说,《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香港政府一直向国际社会和大众宣称香港仍是一个自由、尊重人权和具有良好法治的城市,但现实是香港政府拒绝履行《禁止酷刑公约》下的责任,逾期提交报告将近五年,意图规避联合国人权机制的监督,批评这是“虚伪可耻”的行为。
发言人说:“在公权力下的酷刑和不人道对待问题极有可能只是冰山一角,报告所载述的严重个案,很多都是因为运气和特定情况下才遭揭发,例如施害者的行为被传媒和监控镜头记录成为受害人申诉的证据。我们急需保存和强化香港公民社会和推动政府建立独立的申诉机制,消灭制度内的酷刑和不人道对待的温床。”
建议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访港
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曾于2005年访问中国,但没有到访香港。因此,中心建议联合国应安排特别报告员访问香港,评估香港拘留设施和被拘留者待遇,以及与香港和海外公民社会代表接触。
中心表示,在《香港国安法》的背景下,香港的公民社会有合理理由担心,如果他们参与公约审议,他们就会遭到报复。中心建议,禁止酷刑委员会应主动邀请并鼓励香港及离散社群公民社会参与审议过程,在审议前提供培训,并建立防止报复的有力保护措施。
中心还呼吁联合国成员国积极守护联合国人权机制,认真对待中国及香港的在地及跨国镇压,并支持提高香港公民社会的能见度和影响力。
此外,中心认为,成员国应该在国家政策及商贸层面加强人权尽职调查,停止向香港提供任何可能促成侵犯人权的商品、技术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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