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司字节跳动(ByteDance)拥有的社交媒体平台TikTok这个星期起诉美国政府,称拜登总统签署的要求它的母公司将它剥离否则将在美国被禁的法律违反了美国宪法对“言论自由和个人自由”的承诺。美国的法律专家在TikTok法案是否违宪的问题上存在不同看法,但倾向于认为,有关TikTok的官司最终会打到最高法院。
TikTok5月7日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正式起诉美国联邦政府,距离拜登总统签署《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敌对势力控制应用法》(以下简称TikTok法) 不到两周的时间。
根据TikTok法案规定,TikTok有270天的时间,在2025年1月19日之前和母公司字节跳动脱离关系,寻找新的非中国投资者,否则将被禁止在美国运营。白宫可能会再批准延长90天的期限。
TikTok的诉状长达77页,称该法案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因为法案相当于要取缔一款数百万美国人用来分享观点和自由交流的应用程序。
1791年通过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任何禁止宗教自由的法律,不得限制言论或新闻自由,不得限制人民和平集会并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诉状开头说:“国会采取了史无前例的步骤,明确挑出并禁止TikTok:这是一个充满活力的保护言论和表达的在线论坛,1.7亿美国人使用它在互联网上创建、分享和观看视频。”
诉状说,禁止TikTok显然是违宪的,甚至该法案的发起人也认识到了这一点,因此极力将该法描述为根本不是一项禁令,而仅仅是对TikTok所有权的监管。
“请愿人已多次向美国政府解释了这一点,该法案的发起人也知道撤资是不可能的。毫无疑问,该法案将迫使TikTok在2025年1月19日之前关闭,从而使1.7亿使用该平台进行交流的美国人保持沉默,而这种交流方式无法在其他地方被复制,”诉状写道。
钱德:TikTok法案确实违宪,TikTok除了上诉别无选择
位于华盛顿的乔治城大学法学院教授阿努潘·钱德(Anupam Chander)认为,TikTok法案确实违宪。
他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TikTok法案的提案者认为,TikTok在推广他们不喜欢的内容。这是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典型案例。国会不能简单地宣称,出于国家安全方面的秘密考虑,就有理由对我们的言论进行广泛干涉。”
钱德也不认为有必要担忧TikTok的母公司字节跳动会侵犯美国用户数据隐私。
他说:“字节跳动不持有TikTok的美国用户数据。这些数据由(美国公司)甲骨文(Oracle)掌握。因此,字节跳动必须命令甲骨文交出所有这些数据。如果不通过适当的美国法律渠道,就把美国的通信资料交给外国政府,那这是违法的。”
不过他说,除了上诉,TikTok基本上没什么别的选择。
“否则,它要么不得不出售其美国业务,要么停止在美国的运营。是的,这意味着TikTok被判了死刑,至少在目前的所有权下是这样,除非法院裁定该法律违宪,”他说。
塞耶:官司最终会打到最高法院
位于华盛顿的智库“数字进步研究所”(Digital Progress Institute)所长、律师乔尔·塞耶(Joel Thayer)一直在关注TikTok一案的进展。他认为,TikTok很可能会提交一份所谓的初步禁令动议。
“在这种情况下,它将要求华盛顿特区巡回上诉法院的法官小组就TikTok的具体行动方案是否有成功的可能性提出意见。如果它一直要走到庭审,那我们会得到一个裁决,”塞耶告诉美国之音。
他认为,这个官司最终很可能会一直打到美国最高法院,因为如果TikTok在巡回上诉法院打赢了官司,那么对方会把案子提交到最高法院裁定。如果TikTok输了,那TikTok也会上诉到最高法院。
“问题是,最高法院会受理吗?” 塞耶问道。
“我猜他们可能不得不这么做,如果考虑到围绕第一修正案和科技公司有很多问题,所以他们可能想用这个来解决你在第一修正案和涉及这些实体的法律中围绕社交媒体平台看到的一些担忧。我的大致猜测是,最高法院很可能会受理此案。所以这个问题必须要到最高法院去解决,”他说。
TikTok在上诉状中自曝其短?
与乔治城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德的看法所不同的是,塞耶认为,有关TikTok的禁令不是一个关于自由表达或自由市场的问题,而是一个关于这个应用程序是否危险的问题。
“我们仍然希望有竞争对手,但我们希望看到的竞争不是中共用来监视美国人的诡计,特别是获得大量有用的数据,从而将这些数据提供给自己的人工智能机器,用来对付美国,”他说。
这位律师还认为,TikTok诉状里的一些说法,恰恰和TikTok之前称自己和中国政府没有关系的声明构成了自相矛盾。
TikTok的诉状称,法案中让TikTok剥离其母公司字节跳动的提议“商业上不可能,技术上不可能,法律上也不可能”实现。诉状解释说,与美国一样,中国也对某些源自中国的技术的出口进行管制。
“中国政府已明确表示不允许剥离推荐引擎,而这正是TikTok在美国取得成功的关键,”TikTok称。
诉状说,中国的出口管制规则涵盖 “信息处理技术”,如 “个人交互数据算法”。根据这些规定,任何出售由字节跳动在中国的子公司聘用的工程师开发的推荐算法(包括为TikTok 开发的算法)的行为都需要获得政府许可。而中国政府明确表明,它将对任何试图将TikTok 的业务与字节跳动分割开来的行为行使出口控制权。
“这是他们自己说的,中国政府不会允许让其他公司买下TikTok。那谢谢你了TikTok,你们自己证明了我们之前的担忧,”塞耶说。
“在诉状里,为了提出你的主张,你所陈述的事实必须真实准确,”塞耶补充说。“如果这个说法是真的,那么你之前在国会听证会上说的‘中国政府对TikTok没有控制权’的说法就是谎话。那等于TikTok在国会听证会上多次撒谎。”
TikTok近年来一直难逃被禁的威胁
自从2017年进军北美市场以来,TikTok的历史可以用“命运多舛”来形容。在上届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执政期间,曾针对TikTok发出过两条行政命令。第一条于2020年8月6日发出,依据为《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该行政命令要求2020年9月27日起禁止TikTok在美国境内的下载和更新,以及11月12日起禁止美国互联网运营商为TikTok提供服务。
2020年9月23日,TikTok向华盛顿特区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挑战行政令中关于禁止下载和更新的部分。9月27日,该法院发出禁制令,阻止了特朗普总统该行政令的实行。随后,TikTok又在费城提起诉讼,再度成功挑战该行政命令中关于禁止互联网运营商提供服务的部分。
2023年,TikTok在美国蒙大拿州再赢一局。
2023年5月17日,蒙大拿州州长签署法案,宣布为保护蒙大拿人的个人和保密数据不受中国影响,禁止TikTok在该州境内运营,并禁止谷歌和苹果等应用商店提供TikTok下载服务,从而使蒙大拿州成为全美首个签署彻底禁止TikTok法案的州。
TikTok随后在蒙大拿州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称此禁令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的言论自由权。2023年11月30日,美国地区法官发布了一项初步禁止令,表示蒙大拿州针对TikTok的禁令“在多个方面违反了宪法”,并“超越了国家权力”。这意味着在最终裁决结果出台前,蒙大拿州原定于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针对TikTok的相关法令不得生效。
陈闯创:TikTik起诉意料之中,结局难料
位于纽约的移民律师、时评人陈闯创告诉美国之音,TikTok此次起诉在意料之中。
他说:“TikTok在2020年尝到了美国司法独立的甜头,当时成功的起诉川普的总统令,保住了在美生意,拖过了总统大选,迎来新总统,废掉原来的总统令。”
不过陈闯创律师认为,与上次挑战行政命令所不同的是,TikTok这次挑战的是已经生效的法律。
“但此一时彼一时,这次他们要挑战的是国会立法后总统签字生效的法律,主要理由是说该法案侵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言论自由。这个理由是很难成立的,因为法案并未审查TikTok上的言论内容,而只是针对该公司收集用户敏感信息可被中共获取从而危害美国国家安全。鉴于中共极权对信息的极度贪婪和实际掌控能力,和实际证据已知TikTok的中国公司人员可以获取美国用户的信息,没有理由低估中共通过TikTok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的威胁。”
陈律师认为最终结局还很难讲。
他说:“该案的一审法院是华盛顿特区巡回法院。如果美国政府败诉,上诉到最高法院一般都会受理。但如果是TikTok败诉后上诉的话,最高法院则会斟酌是否结案,一般不会接的。”
陈闯创律师认为,之前字节跳动对于“不出售”的表态,可能是真的不想出售,也可能是为了抬高出售的价码。
他说:“我认为后一种可能性更大,毕竟对于TikTok的所有者来说,他们能在美国走法律程序挑战总统和国会这一点,都会让他们更能相信美国政府不会直接没收他们的财产。”
他强调说:“但对于已经禁掉TikTok的中国政府和印度政府,字节跳动则是无力挑战的。”
目前,全球范围用户最多的社交媒体平台比如推特、脸书、Instagram、电报、WhatsApp等等,都在中国大陆地区被封禁。世界最大的搜索引擎谷歌也在2010年因为不愿意配合中国政府的内容审查而退出中国大陆市场。
乔治城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德说,美国当然可以跟中国一样直接封禁掉这些平台,但是美国不会这么做,因为那样的话,“美国就会失去支持开放和自由互联网的道德制高点”。
塞耶则指出,自由开放的市场是美国的根本,但是并非毫无限制。
他说:“在美国,我们的态度是,我们显然欢迎新的投资。我们显然希望人们投资我们的经济,我们希望分享无数的想法和概念。但你知道吗?我们是有限制的。我们的限制是,如果你在其他政府的授意下做这些事情来影响我们的民主,发起不必要的或坦率地说无端的战争,影响我们的自由市场,那么到那个时候,你就出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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